部门职责
(党委组织部、党校) 一、具体负责落实党中央、上海市委、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等关于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基层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工作; 二、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全校中层以上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和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包括对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工作); 三、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干部监督工作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干部监督工作有关方案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贯彻党管人才原则,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人才工作; 五、牵头做好挂职干部的选派、管理及来校挂职干部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组织员队伍建设; 七、负责学校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八、负责党员党籍管理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九、负责党员发展工作;指导、检查二级党委发展党员工作; 十、牵头做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负责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 十一、牵头做好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 十二、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和党刊订发、党内统计等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开展党的建设研究工作; 十四、牵头做好党校工作,负责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及优秀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五、指导支持各分党校工作; 十六、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落实本部门保密、档案等工作。 |